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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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妇联表彰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力度,全方位、多角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坚持妇女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一是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平台”工作模式,形成多方联动的社会化帮教保护新格局。二是携手公安、卫健部门在医院建立“一站式保护中心”,搭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新阵地。三是引入社工、义工等社会力量,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联合保护新规范。四是在全区率先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医疗救助”保护新模式。
二、突出案件办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一是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二是加强对涉案妇女儿童隐私的保护,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心灵驿站和情绪疏导室,为来访的涉及性侵害案件的妇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门的接待场所。三是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四是以郭美玉同志为主体的“美玉工作室”总结提炼出“5字2面1初心”的“52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即以“爱”字出发、“情”字为重、“教”字着眼、“帮”字入手、“育”字为标,坚持惩治与保护的两面,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这一工作方法,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卫市政法机关的高度认可,有力推动了中卫地区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犯罪预防,延伸检察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一是将预防校园暴力欺凌和预防儿童受侵害等作为法治宣传重点。连续四年深入134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巡讲、“幼童保护”宣讲活动,编辑法治教材5册、选派5名院领导和12名检察官担任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及建成中卫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二是在“春雨护航”APP中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统一窗口。通过平台面向公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增强公众及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意识和犯罪预防意识。目前已面向全市5.2万用户发布了7个主题法治讲座视频、899篇犯罪预防宣传信息。三是结合“3·8妇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妇女儿童预防性侵害的注意事项,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后,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和检察发展史中汲取的力量,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精神动力和传承检察事业的实际行动,推动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好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沙坡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